說明:
一、查「桃園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42條規定:本府得召集補習班班主任舉行座談會,研討補習班改進事項及公共安全事宜,各補習班班主任均應依規定參加。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立案短期補習班之設立(代表)人或班主任。
三、研習時間:本研習活動分2梯次,請自行擇1梯次參加。
(一)第1梯次:104年11月5日(星期四)上午08:30至12:20。
(二)第2梯次:104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08:30至12:20。
四、研習地點:
(一)第1梯次:桃園市婦女館(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
(二)第2梯次: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演藝廳(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88號)。
五、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逕上桃園市短期補習班全球資訊網→線上研習報 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busiban.tyc.edu.tw/index.php)。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0月25日(星期日)止。
七、注意事項:報名時1人填寫1份報名資料(例如:補習班有2位要報名參加者,請填寫2份),以利審查作業。
八、報名結果公告:104年10月30日(星期五)上午於上述網址公告。
九、為響應環保,請參加人員自備環保杯。
十、全程參與課程者,核發研習證明,並列入年度稽查項目。
十一、倘有相關疑問,請洽主辦單位教育局終身學習科,電話:(03)3322101轉7468簡小姐、曾先生及7474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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