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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01-07
主旨
【公告】轉知教育部修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18條、第19條規定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5日臺教社(一)字第1090184877E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對照表供參。
附件
教育部函
教育部發布令
修正條文對照表
參考連結
承辦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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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電話
承辦人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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