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府103年4月7日府教終字第1030075989號函諒達。
二、本案公文業於104年5月11日寄出,請貴班負責人(或持有委託書之被授權人),攜帶本公文影本、身分證及原立案證書正本至桃園市政府14樓教育局終身學習科領取新立案證書。
三、因家數眾多,請貴班確依下列分區時段至本局辦理換發作業:
(一)104年5月18日(星期一)至104年5月22日(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 11時30分:桃園區、平鎮區、龍潭區、新屋區。
(二)104年5月25日(星期一)至104年5月29日(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中壢區、蘆竹區、八德區、大溪區。
(三)104年6月1日(星期一)至104年6月3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龜山區、大園區、楊梅區、觀音區。
四、部分補習班本次未收到公文者,原因如下:
(一)貴班尚未寄送立案證書影本及1吋照片,請儘速寄送,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補習班設立資料有誤,尚未來府辦理變更者。(例如班主任重複、遷址、負責人異動等)
(三)89年以前立案之補習班(包含才藝中心)因立案證書登載資料不全,尚在核對中,近期內另函通知領取時間。
五、若有疑問請來電洽詢,電話03-3322101轉7468(北區:魏先生;南區: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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