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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01-22
主旨 有關110年1月19日教育部通報提醒辦理集會活動防疫措施,並適時調整各項活動及會議辦理期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局110年1月20日桃教體字第1100006259號函、 110年1月20日桃教體字第1100006193號函辦理。


 


二、考量疫情持續發展及為防範COVID-19社區感染風險,貴機構「室內人數超過100人、室外人數超過500人」之活動及會議應延期或取消辦理。另辦理集會活動之主辦單位應依循指揮中心109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妥為評估該活動舉辦之必要性及相關風險程度,若決定舉辦,應訂定完整防疫應變計畫,落實防疫相關準備及措施;若無法於活動前嚴格執行完整風險評估,並規劃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強烈建議取消或延後舉辦。


三、進行相關風險評估,必要時得邀集集會活動主管機關及地方衛生單位等共同討論,建議評估指標如下:


(一)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


(二)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


(三)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


(四)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


(五)活動持續時間。


(六)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


 


四、對於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肝臟、神經、血液或代謝疾病者(含糖尿病)、血紅素病變、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等,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流行期間,建議避免參加集會活動。


五、請加強宣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集會活動,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以及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所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及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得參與聚會活動。六


六、活動如有用餐時,應依據指揮中心109年4月10日修正公布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須保持足夠的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則應「分時分眾」用餐,以維持足夠的社交距離。


七、本案「教育部通報」、「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index.jsp)/ 肺炎防疫/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及本市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網站查詢運用。


 





附件 files教育部110.01.19通報
files「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
files「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
參考連結
承辦人姓名
承辦人電話
網路電話
承辦人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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