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110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桃園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14條規定略以:補習班班主任應參加本府舉辦之座談會,研討補習班相關業務及公共安全事宜,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立案短期補習班之設立(負責)人或班主任。
四、研習時間:本研習活動分2梯次,請自行擇1梯次參加。
(一)第1梯次: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20分。
(二)第2梯次: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20分。
五、研習方式:本次研習因應疫情改採線上方式(google meet)辦理,研習平台邀請代碼及相關訊息,另以電子郵件傳送,屆時請準時參加研習,並請以能辨識姓名之帳號登入平台,俾利點名及核對身分。
六、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4ec614d689fcddf2)。
七、報名日期:110年10月8日(星期五)起至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止。
八、注意事項:
(一)補習班設有分班者,各班均須派員代表參加。
(二)兩場次研習報名以1班1名為原則。
九、報名結果公告: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於桃園市短期補習班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公告(網址:https://busiban.tyc.edu.tw/index.php)。
十、請本市所屬補習班班主任務必報名參與,全程參與課程者,核發研習證明,未參與者由本局列入年度優先稽查對象。
十一、活動實施期程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務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等相關規定配合防疫措施。
十二、如有本次活動報名相關疑問,建請利用報名網頁線上提問功能,或撥03-3322101分機7472、7468、7474教育局終身學習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