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學員於110年12月20日(星期一)至110年12月30日(四)攜帶立案證書正本,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4樓終身學習科(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領取公安講習研習證書。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10年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計畫辦理。
二、請於110年12月20日(星期一)至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之上班時間即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領取(不含假日)。
三、本次安排兩梯次領取證書,本次可領取證書之補習班名冊(蘆竹區、平鎮區、龜山區、八德區、大溪區、大園區、觀音區、楊梅區、龍潭區、新屋區)請參考公告附件,並請牢記公告名冊內之補習班編號,以利現場領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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