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112400641號函辦理。
2.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指揮中心111年1月9日、1月24日新聞稿,維持加嚴之戴口罩規定,除少數例外情形(如附件),應全程配戴口罩,旨揭機構另應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包含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
3.請貴機構依「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https://busiban.tyc.edu.tw/news_show.php?id=61c2d326be6d8)定期自主檢核,落實上開防疫措施,遵循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以降低疫情傳播風險,避免造成防疫破口,並請於疫情防疫警戒期間確實辦理持續辦理防疫查核,針對未合格機構予以改善,並視情形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裁罰,教育部自111年2月起將派員不定期查核(不另發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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