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news

稽核資料公告立案補習班查詢文件資料下載法規相關連結

 
最新消息
回上一頁

 

公告日期 2022-11-04
主旨 檢送修正「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8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4915號函辦理。



二、本次配合前述防疫措施及滾動式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自111年11月7日起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肆點「補習班自主防疫管理措施」,視防疫需求,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



(二)第伍點「機構場域所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應變措施」,針對非屬招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大專校院或不具學籍之學生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班上課;且於隔離滿7天後,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三)第陸點「查核機制」,修正「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我查檢表」及「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作為及整備情形查核表」為參考範例,並由各地方政府及補習班自行決定是否抽查及其期程、方式。



(四)餘酌修文字及附件表格內容。



三、請持續依指揮中心最新消息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之資訊,應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辦理相關防疫措施,以降低疫情傳染風險,並請貴班(中心)得視需要加強相關防疫措施。



 





附件 files本局1111103函文
files1111028短期補習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參考連結
承辦人姓名
承辦人電話
網路電話
承辦人電郵
回上一頁
 

瀏覽人數:1166466

返回首頁
330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15樓 電話:(03)3322101 傳真: (03)336104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