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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7
主旨 轉知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本市短期補習班性騷擾防治措施建置情形,請113年查核清冊之貴班於113年12月16日前填寫「113年性騷擾防治查核計畫」表單及上傳佐證資料,請查照。
說明


          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udxfHVVsJPTyh6279



  ►本次查核請查核名單內補習班才需填寫,名單內補習班將會以紙本函文通知(詳如附件清冊)




  1. 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3年11月20日府社家字第1130315589號函及桃園市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計畫(112年至116年)辦理。


  2.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略以,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之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10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其人數達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之;同法第28條規定,違反第7條第1項規定者,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3. 請貴班落實防治性騷擾相關規定,並建置相關性騷擾防制措施。


  4. 旨揭計畫填寫及上傳佐證資料說明如下:




  • 請填寫性騷擾防治措施自主檢查表(填寫說明及範例,請參考桃園市性騷擾防治措施自主檢查表20210715修)。


  • 請訂定「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公開揭示自主檢查表、處理要點及禁止性騷擾標誌(請張貼佈告欄或醒目地點)。



       6. 查核文件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承辦人 謝易霖,連絡電話:(03)332-2111分機223。











附件 files桃教終字第1130116982號函查核公文
files113年短期補習班書面查核清冊
files3.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調查處理措施私部門
files5.申訴及調查處理措施填寫說明
files1.性騷擾防治措施自主檢查表 (1)
files4.自主檢查表填寫說明
files7.公開揭示說明
禁止性騷擾標誌
參考連結
承辦人姓名 魏先生
承辦人電話
網路電話
承辦人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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