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114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查桃園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14條規定:「補習班班主任應參加本府舉辦之座談會,研討補習班相關業務及公共安全事宜。」爰辦理旨揭研習。
三、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立案短期補習班之設立(負責)人或班主任。
(二)報名日期:114年7月1日(星期二)至114年7月15日(星期二)止。
(三)研習時間:本研習活動分2梯次,請自行擇1梯次參加。
1、測試:114年0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建議參加熟悉報名系統操作)
2 、第1梯次:114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20分。
3、第2梯次:114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20分。
四、請貴班至桃園市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公共安全講習課程平台(網址:https://publicsafety.tyc.edu.tw/)進行登入及報名,操作說明如下:
(一)點選「短期補習班登入」,並依頁面選單點選行政區、短期補習班名稱(可用鍵盤輸入關鍵字使貴班名稱顯示於第一排,並務必以滑鼠點選貴班名稱)、輸入密碼(密碼預設為負責人身分證字號後4碼+出生月2碼+出生日2碼)完成登入手續。
(二)第一次登入時請依畫面說明更改密碼,日後請以新密碼進行登入。
(三)點選「線上課程報名」,依貴班需求梯次點選名「報名」,畫面顯示「報名成功」即為完成報名手續。
五、本次研習採線上會議方式進行,請貴班於課程當日以新密碼登入上開講習課程平台進行上課,操作說明如下:
(一)課程當日上午8時30分起可點選上課連結圖示進入課程直播頁面(時間未到將無法點選,並請務必允許網頁彈跳視窗功能)。
(二)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掃描課程畫面中之QRcode完成課程簽到及簽退,逾時不候。
(三)課程結束後請至課程平台點選「開始測驗」進行課後測驗,須達80方為通過測驗,未達80分者可重複測驗,通過測驗後,點選「列印證明」即可逕行下載研習證明置班留存(本局將不另行發放紙本證明)。
六、注意事項:
(一)補習班設有分班者,各班均須派員代表參加。
(二)兩場次研習報名以1班1名為原則。
七、請本市所屬補習班班主任務必報名參與,全程參與課程者,核發研習證明,未參與者由本局列入年度優先稽查對象。
八、旨揭講習課程表及網站操作方式請至桃園市短期補習班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查詢(網址:https://busiban.tyc.edu.tw/index.php)。
九、如有本次活動報名相關疑問,請撥03-3322101分機7472、7468、7474教育局終身學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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