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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14
主旨 轉知教育部來函,為大陸委員會近日接獲民眾陳情,請貴班妥適選用教材,避免衍生爭議一案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28日臺教文(二)字第1150073349號函辦理。



二、旨揭函文略以:



(一)  近期接獲民眾陳情,國內學校、教保服務機構使用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引發外界關注。



(二)  請提醒學校及社會教育機構、補教機構等,從事教學活動時,應審慎選用教材(如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維學生學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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