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106年8月16日至8月23日辦理研修「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8月7日臺教社(一)字第1060100906號函辦理。
二、為廣徵社會各界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涉及議題之修法意見,教育部自106年8月16日起至8月23日止,分北、中、南、東等4區辦理旨揭公聽會,邀請關心我國補習及進修教育相關發展之民眾及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報名參加。
三、旨揭分區公聽會辦理地點、報名方式與活動流程請詳閱實施計畫內容,請各班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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