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學員於110年12月8日(星期三)至110年12月17日(五)攜帶立案證書正本,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4樓終身學習科(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領取公安講習研習證書。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10年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計畫辦理。
二、請於110年12月8日(星期三)至110年12月17日(五)之上班時間即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領取(不含假日)。
三、本次安排兩梯次領取證書,本次可領取證書之補習班名冊(桃園區、中壢區)請參考公告附件,並請牢記公告名冊內之補習班編號,以利現場領取作業。
四、除桃園區及中壢區外之補習班,請後續注意查收簡訊及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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